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年)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招标人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面积为58**平方米,分为三部分,前场区域11**平方米、后场区域37**平方米、市政街接用地930平方米;
2.2项目地点:大兴东路北侧,西临永全路,东侧为西铝小区,北侧为永安路;
2.3项目投资总额:83*****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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